e速贷实控人简慧星因犯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私自股票发行
2022-03-15 17:04:04
2018年3月2日信息,历经一年半之久,e速贷不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子总算告一段落,人民法院对e速贷所属单位的刑事处分,也为P2P领域保持警惕,切不可揣着心存侥幸,只需违反规定运营,就一定跑不动。
2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初级法院公布判决了e速贷不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也即被告简慧星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私自股票发行,被告方溪、郑雅芝不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在其中,e速贷实控人简慧星因犯犯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私自股票发行罪,被判处10年,决策实行刑期9年6个月。被告方溪、郑雅芝二人,均因犯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各自被判刑期4年6个月和2年6个月。判决后,被告简慧星、方溪表明将起诉。
公布材料表明,e速贷创立于2010年9月,注册资本9250万余元RMB,由广东省汇融项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服务平台特性为贷款人股权融资给予服务项目,与此同时为投资者给予投资渠道。
在之前的2016年5月20日,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大队依法查处了e速贷,并以因涉嫌不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拘留了以简某为代表的13名嫌疑人。接着的8月份,东莞官方通报e速贷事情进度,表明e速贷根据自融、开设资金池、发虚报标识等方式不法吸收公众存款。9月,惠城区公安局将先前拘捕的13名嫌疑人依规移交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速贷业务流程违反规定,所属单位被人民法院被判,针对P2P网贷领域也是一次强有力的警告。实际上,在所有领域,老板跑路、失去联系的网贷平台先前不断存有。依据网贷平台统计显示,仅在2022年1月份,因涉嫌老板跑路、取现艰难、警察干预的P2P问题服务平台就会有24家,除此之外,暂停营业转型发展的P2P服务平台也是有49家。
本次e速贷非法融资案子的被判,针对从业P2P领域的服务平台而言,更应当了解到合规管理经营的必要性。而细数管控对金融互联网领域的相应现行政策,从银行存管到ICP证,从金交所产品到保理贷,不会太难见到,全部领域已经渐渐地迈向合规管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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