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怎样请求利得税离岸豁免?
2022-02-08 13:47:43
对利得税,香港选用属地准则,即只对来自香港的赢利纳税,假如赢利不来自香港,则可在报税时申报公司为离岸运营。本课税年度未获香港之应评税赢利,恳求免交利得税。
简略地说,即便在香港建立公司,即便该公司在当时课税年度仍有盈余,但只需公司的事务赢利并非从香港来,公司就可以在申报税务时向税务局恳求离岸收入豁免。
1、在香港公司所运营的事务,如一切运营(包含出售、收购、技术支持、客户服务),均不在香港进行,公司可向税务局恳求豁免离岸所得税。一旦获批,一切境外收益均无需缴付香港利得税。企业要向税务局恳求免收离岸税,有必要首要对公司账目进行审阅。
供货商及客户并非香港商人;
境外免签订单的签署程序并非发生在香港;
产品没有在香港进行报关、收发货等;
尚未在香港建立实体办事处并聘任香港职工;
香港政府不会保存任何离岸豁免的运营纪录等。
契合上述五项条件,公司可提供下列材料向税务处恳求离岸豁免。
2、利得税离岸豁免怎么恳求?
恳求海外豁免的根本程序如下:
①会计核算;
②向税务局提交审阅和陈述;
③税务局宣布境外问题信函;
④将回函及有关材料交税务局;
⑤税务局批阅成果。
该公司的董事要延聘香港有限公司审计帐目,并要求该公司阐明其事务运作和程序。审阅完成后,公司将向香港税务局恳求海外免税所得税。其间,税务局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和税务代表提出各种不同的公司事务文件(包含审计陈述),并依据公司状况进行问询和发问。
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有必要在必定时间内答复。假如税务局赞同公司的运营属离岸事务,将宣布豁免赞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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