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在牙买加设总部可享优惠政策
2022-01-21 14:29:18
牙买加媒体音讯,日前牙众议院经过《所得税(批改)法案》,旨在鼓舞大型跨国企业在牙建立公司总部。依据法案,在牙买加建立的公司总部将享用以下优惠方针,即免除非牙买加籍职工并从事总部事务活动的个人所得税。
法案将上述企业界说为在牙买加及其他国家均有事务,将总部设在牙买加,且在牙买加总部担任监督管理公司运营、会集财政管理、数据处理,并供给其他技术支持等事务的企业,具体要求将在财政部长签发的公告中一一阐明。
建立总部公司需具有三个基本条件:在牙买加展开总部事务、符合在牙买加建立企业条件、雇佣至少30%牙籍职工。要以规则方法向财政部长请求,经过批阅,才干取得资历。取得免税资历的企业,假如辞退免交个人所得税职工,有义务在至少9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陈述。
一起,为保证公正准则,避免公司逃税,政府正在拟定相关审计评价方法,该方法将于2012年10月底出台。内阁已赞同引进价格转换机制,以便处理同交税有关的活动。在引进价格转换机制前,《所得税法》中的公正准则依然适用。
该法案得到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共同支持。菲利普斯部长以为该方针能够招引更多外资企业来牙,昌盛商业商场,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拉动税收增加。工商部长希尔顿以为,这一方针不只能够影响经济昌盛和社会工作,还能够拉动房地产、教育、稳妥等工业开展。在野党财政发言人奥德利•肖表明,这一法案的经过将有助于推进基础设施范畴的出资和开展,促进经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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